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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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上海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9352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医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成 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。
分子量:441.52
【性 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。
【用法用量】
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响,可在饭前、饭中或饭后服用,日服一次。原发性高血压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,通常建议起始剂量应为2.5~5mg,有效维持剂量为每日10~20mg。剂量应按血压的变化来调整,每日最高剂量为40mg。肾损伤的患者、不能中断利尿剂治疗的患者、因种种原因血容量减少和/或血钠降低的患者以及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患者,应服用较低的起始剂量。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开始用本品治疗时可能会产生症状性低血压,同时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,由于这些患者血容量减少并且/或钠流失,所以应慎重合并用药。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2~3天应停用利尿剂。对利尿剂不能停用的患者,本品治疗应从5mg开始,以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血压来进行。如有需要,利尿剂可以重新使用。
肾功能受损时剂量调整
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按表1列出的肌酐清除率的界定来调节剂量。
【包 装】铝塑包装,14片/板X1板/盒
【规 格】10mg
【生产企业】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